通知公告
引江济淮工程2021年10月份安全生产进步和后进单位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21-11-18 浏览次数:10523
根据《关于实行工程质量问题典型案例警示和安全生产表彰与通报等措施的通知》(皖引江传〔2021〕68号),经各建管处评判,结合2021年10月份安全检查情况,现对10月安全生产进步单位通报表扬,对10月安全生产后进单位通报批评,详情如下。
一、通报表扬2021年10月份安全生产进步单位
(一)C003-1标: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上海宏波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监理。该标段严格落实生产责任制,有效提升一线作业环境,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做到全覆盖。
(二)C006-4标: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中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该标段前期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彻底,现场作业面安全管控持续改进,整体安全形势平稳可控。
(三)J002-1标: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湖南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承包总公司监理。该标段隐患排查及监理安全检查工作开展及时,现场安全隐患点可控。
(四)J010-2标: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广东顺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该标段秋冬季节施工各项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执行到位,隐患整改及时。
(五)H003-1标: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安徽省大禹水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监理。该标段现场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疫情防控等工作落实到位。
二、通报批评2021年10月份安全生产后进单位
(一)C005-2标: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该标段10月份检查1条安全生产违规行为参照严重问题进行整改,2条安全生产违规行为参照较重问题进行整改,桥梁施工安全隐患不能举一反三彻底整改并保持整改成果,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等问题未得到有效管控,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二)J002-2标: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施工、水利部丹江口水利枢纽管理局建设监理中心监理。该标段现场安全管控有所松懈,渠系建筑物脚手架搭设问题反复出现。
(三)J010-3标: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安徽省高等级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该标段10月份检查3条安全生产违规行为参照较重问题进行整改,施工用电、消防管理、高处作业、起重吊装、安全防护等问题较为突出。
希望受到通报表扬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受到通报批评的单位要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积极整改,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