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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20 浏览次数:2568

鉴于当前工程沿线部分地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坚决守住引江济淮工程不发生规模性疫情的底线,现就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决服从属地领导。各单位要深刻、完整把握党中央确定的疫情防控政策,认真落实国家第九版防控方案和省贯彻落实国家第九版方案的若干措施,在属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疫情防控总策略总方针不动摇不放松,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坚持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一体化机制,压实“四方责任”,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二、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合肥市境内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市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合防〔2022〕47号以及《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合防〔2022〕45号等文件要求,加强聚集性活动管控,严格限制食堂用餐、线下会议等现场人员数量和规模,落实核酸检测、安康码行程卡以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查验,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不漏一人。其他单位要严格执行所在地疫情防控各项政策措施。各工地要持续做好封闭管理,所有人员查验符合要求并登记关键信息后方可进入,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工地,对已入场人员应采取集中统一管理。要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配齐应急人员与应急物资,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细化任务分工,明确突发事件处置流程。

三、狠抓人员摸排管理。要落实落细“谁用工、谁负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要求,认真履行疫情防控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重点加强人员管理,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和属地防控政策,严格落实排查要求,主动做好信息报送。所有参建人员非必要不离开工作地,确需离开的要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居住地和工作地“两点一线”。原则上不安排或接受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来(返)工地,确需来(返)工地的,要严格执行属地隔离管控措施。

四、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各单位要通过海报、电子屏、宣传栏、新媒体等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强调个人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责任,持续深入宣传解读疫情防控政策与形势,督促执行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一米线、公筷制、咳嗽礼仪、清洁消毒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要坚决抵制网络谣言,一切以属地政府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正式通告为准,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